校内信息

关于申报2012年科研用地的通知

2012-03-28 教研基地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用地管理,提高科研用地使用效率,使科研用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对我校新城大街以西、南环城路以南的全部科研用地进行重新整合、重新申报(连续使用未到期的科研用地也在本次申报范围内)。申报时间为2012328410日止。

科研用地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在研的科研课题第一主持人及时申报。

2.各单位按照申请人在研项目合同书对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并报送科研处进行审核。

3各单位将各用地申请及汇总表汇总一并报学校教研基地管理处。

4.各用地申请单位要保证所申请科研用地的真实性,确保申报用地数与科研实际用地数相符,不得虚报,重复申报。

5.各科研用地使用单位如实填报用地内容,确保实际种植内容与申报课题内容相符。 本年度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科研用地进行中期检查。

科研用地分配原则

1、在研项目为申请用地的基本条件。

2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优先保证用地。

3、每一个项目为一个独立申请单位

4、农转资金、示范推广项目、星火计划项目不预支持。

5、校内课题、校内启动基金项目用地可以适当考虑。

6、在校内已获得土地资源的有新增项目或同类项目要统筹使用。

附件:1.科研用地申请表.xls

      2.汇总表.xls

 

 联系人

1教研基地管理处:万克军               电话:84533313

2科研处:                        电话: 84532985

                                                                                 

教研基地管理处

       

   2012328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2年长春社会科学院规划项目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史馆开放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