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科技工作者学术成长,推动学科发展,繁荣科技出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联合设立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简称出版资助计划),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的科技著作出版。根据《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2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技术开发、改造和产品研发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3.申请资助的科技著作已完成初稿。
申报人须为科技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者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
二、资助范围
资助的科技著作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基础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在理论上有重大发现,或在方法上有重要突破,或在实验上有重要创新;
2.应用基础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具有独到见解或构成新颖体系,在生产技术领域应用有重大前景;
3.技术开发改造和产品研发科技著作:从事技术开发、改造和产品研发的成果已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4.综合性科技著作:对开拓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有重要意义,有重要积累价值或有传播价值。
资助的科技著作版面字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字,且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优先资助科技工作者出版首部科技著作。
下列作品暂不列入出版资助计划资助范围:
1.译著;
2.论文集等汇编作品;
3.再版作品;
4.教科书、工具书。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申报书》一式4份;
2.科技著作初稿的全部打印文稿,以及相应的word电子文档光盘;
3.所在学科两位不同工作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
4.反映科技著作书稿成果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资助一部科技著作,受资助的科技著作正式出版后,方可提交新的科技著作资助申报。申报的科技著作若为丛书,应按每册科技著作的名称分期分批单独申报。
(二)申报渠道
出版资助计划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者须通过下述任一渠道推荐方可申报:
1.所在学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2.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
3.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协常委;
4.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5.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211工程”高校校长;
6.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所长(院长)。
(三)申报材料报送
出版资助计划在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设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常年接受各渠道推荐申报。
1.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推荐的,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寄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由中国科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11工程”高校校长、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所长(院长)推荐的,申报材料由推荐人签字后,可由推荐人寄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也可由申报人自行寄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
经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报送的材料,请于2012年4月10日前或2012年10月10日前交到学校科研处,并将相应的word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
学校联系人:李有宝 王清博
联系电话:84533044
电子邮箱:kyc2985@126.com
省科协联系人:左梁
联系电话:85682025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中国科协联系人:郭秋霞高立波 赵晖
联系电话:010-62103166,62103126
电子邮箱:kxsxcb@cast.org.cn
附件:
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科 研 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