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春季刚刚开学,又值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极其重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周”活动的紧急通知》明电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3月5日至16日在全校开展为期两周的“校园安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负总责。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认真落实各项校园安全制度、措施,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二、校内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本单位内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将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出问题。要充分发挥技防系统的作用,安全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加强管理,坚决防范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三、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审批和把关,在安全周内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内容包括:校园安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要真正使每一名学生都受到教育、认识到位。
四、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临时用工管理、商业网点管理和校园管理。
五、教务处要加强课堂管理和实验室管理。
六、规划建设处要切实加强校园内工地的管理,确保生产施工安全。
七、宣传部、信息化教学与管理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
八、保卫部门要强化校门及校园管控和巡逻工作,做好校内重点安全部位的检查和监管。
九、研究生学院要重点做好研究生实验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校内其他单位要切合自身实际,制定校园安全周的活动方案,做好对单位内职工的宣传动员和安全教育。
十一、认真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问责机制。发生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事故、事件,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决遏制事态蔓延。要严肃、严格地进行责任追究。发生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事故、事件,必须逐级第一时间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先期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升级。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各单位“校园安全周”活动开展情况,请于3月16日报保卫处。
联系人:崔舰 联系电话:845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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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