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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02-28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80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仍为4年。
  2、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一步完善人才资助项目系列(详见《指南》)
  3.、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详见《指南》)
  4.、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5.、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接收
  1.、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2、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给类别项目的撰写提纲,严格按要求填写。
     4、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5、申请人员要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各类别项目的撰写提纲,严格按要求填写。
   四、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自然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申请。
   五、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码首位为字母“L”、“J”的,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如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和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首位为“J”的,仅用于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动、局(室)委托任务等类型项目。如果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申请时选择了以上的申请代码将不予接收。
  (4)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5)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咨询。
      5、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8、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9、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10、申请书经费预算中,研究经费要≥65%,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要≤15%,劳务费(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要≤15%,管理费一律按5%填写。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外,还要附更详细的经费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
     11、化学方程式等尽量转化成图片、图像格式,然后插入,否则容易有乱码,影响评审。
     12、生命学部着重说明撰写注意事项,详见《指南》17-18页。
   六、关于各类型项目介绍及申请的特殊要求
详见《指南》各类型项目说明。
   七、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2年仍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请各单位在2012年3月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2份;
    (2)形式审查表纸质版1份(申请人签字,盖章);
    (3)申报清单电子版、纸质版1份(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2年1月1日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       (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news.asp下载2012新版申请书,
    2012《指南》将在12月下旬登陆(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2xmzn/index.html下发。
       联系人:  于  寒 
       电   话:  84532882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开展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