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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2年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1-12-30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吉药推字[2011]1号)和《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专资办[2010]33号),为了充分发挥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发布2012年度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围绕“十二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能够优化医药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医药产业技术水平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通过医药产业项目的实施,促进中药、生物药、保健食品、化学制药、医疗器械“5大板块”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大品种、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和大集聚区“5大载体”,提升我省医药产业的整体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加速推进我省医药产业由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支柱产业转变。

  二、项目支持领域

  (一)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

  重点支持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医药大品种开展技术提升与二次开发。

  (二)化学药创新与开发

  重点支持专利到期化学药物大品种开发;医药中间体产业化开发;新化合物与化学创新药物开发。

  (三)医疗仪器与器械开发

  择优支持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产业化开发;国外先进大型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的国产化开发。

  (四)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提升与优化

  重点扶持投资3000万元以上在建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提升与优化;2011年以来通过域外招商引资、省内医药企业兼并重组所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提升与产品开发。

  (五)以人参等为基源的新药、精深加工产品及保健食品的产业化开发

  重点支持成熟度较高,以人参、五味子等我省主要药用植物为基源的新药、精深加工产品、以及高端特色保健食品的产业化开发;以梅花鹿为基源的新药研究与产业化综合开发。

  三、申报要求及方式

  1、重点支持企业或产学研联合体实施的项目,医药园区(基地)内企业实施的项目。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在40万元以上。

  3、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实体单位。

  其中第(一)、(三)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体;第(四)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招商引资新设立的企业,或通过重组被兼并的企业;第(二)、(五)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产学研联合体。同时,第()领域的新化合物和化学创新药物、第(三)领域的医疗器械产品产业化开发项目要有授权专利。

  4、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各单位请于215日前将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项目经费预算书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11份(其中,10份以附件形式装订在项目申报书后)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
、注意事项

已经申报科技厅2012年科技发展计划(一)、(二)中药领域项目的老师此次不可以申报。

  联 系 人:于洋   张羽

  联系电话:8453298584532882

附件:

   1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2项 目 经 费 预 算 申 报 书.doc

    3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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