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为教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2011-12-20 计划财务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将于明年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此卡免收帐户管理费,免收首次开卡工本费。为切实做好联名卡的办理发放工作,需要各单位配合做好个人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办卡涉及的人员范围为所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场站全民、集体职工报给农场公积金经办人孙晓水;农大集体编制职工报给其公积金经办人柳丽。个人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到一张A4纸上。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个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的)、性别、手机号(不包括小灵通)等信息统一填表,于20111226日前将纸质报表一份及电子版报到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联系人:庄越华    电话:84533271 

电子邮箱:ndzhuangyuehua@163.com

附件: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信息确认清册.xls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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