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精干高效的科级干部队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和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能适应我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
二、晋升任用工作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个人服从组织、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
三、晋升正科级干部的资格条件
参加晋升的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岗位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担负繁重的管理工作;
4、具有管理岗位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晋升办法和程序
1、单位推荐。各部、处、学院依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学校的晋升条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副科级干部近几年的思想和工作表现,负责任地向党委组织部推荐晋升人选,并提交《晋升正科级干部组织推荐表》和《晋升正科级干部报名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加盖部、处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相关表格可到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正科级干部晋升的条件,由学校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述职测评。符合条件者,需在其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由学校考察组和基层党委共同负责,要求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民主测评不赞成票超过30%者,没有晋升资格。
4、确定拟晋升人选。根据推荐和测评情况,确定拟晋升人选。
5、考察谈话。考察组对拟晋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谈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6、讨论任用。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由科级干部晋升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结合岗位需求,采取票决制提出正科级干部任用方案,报党委常委会通过。
7、公示。对提拔任职的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任何疑义的,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晋升正科级干部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徐文生
副组长:毛彦军 刘洪君
成 员:毛彦军 刘国宁 刘洪君 武福军 徐文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各部、处和基层党委一定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事业负责、对本人负责的精神,做好推荐工作。晋升人员要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搞非组织活动。此次晋升工作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遵循晋升正科级干部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由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推荐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13日,各单位于16:30时前将《晋升正科级干部组织推荐表》以及《晋升正科级干部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咨询报名等有关事项,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组织部办公地点:主楼305室;电话:84533004;84533009。纪委办公地点:主楼307室;监督电话:84533106
附件:1、
2011年副科级晋升正科级报名表.doc
2、
2011年副科级晋升正科推荐表.doc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