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3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广泛发扬民主,严格选任程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师生员工信得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使得我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结构不断优化、活力明显增强,为实现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国内先进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拟任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共3个,具体职位如下: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1名;
食药用菌教育部工程中心主任1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报名者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繁重的领导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4、具有所报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中,书记职位要求必须有党务工作经历;食药用菌中心主任职位,必须具有本专业的科研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至15日。根据岗位及职数个人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填写《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选任专业素养评估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依据处级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任职的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下面环节。
(三)专业素养评估
学校组织部聘请有关评委组成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评估组,对报名合格人员逐一进行评估打分。
(四)面试
按照专业素养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学校将采取其它方式选任。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有被否决的,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组织部根据干部选任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进行,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排序。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确定拟任人选。
(六)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党委常委会票决拟任人选,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为通过。确定拟任人选后,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确保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此次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遵循选任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由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咨询报名等有关事项,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组织部办公地点:主楼305室;电话:84533004;84533009。
纪委办公地点:主楼307室;监督电话:84533106。
附:
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选任专业素养评估表.doc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