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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宣传条幅悬挂管理的通知

2011-10-18 党委宣传部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管理通知如下:

(一)条幅内容文字必须规范化,字体工整、整洁美观,不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

(二)禁止在校园内设置、悬挂纯商业性的产品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条幅、商业广告和张贴营销宣传品。未经审批或没有按照规定悬挂的条幅,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清理,对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原则上校外单位不允许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校外单位与校内单位、部门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由其合作的校内单位、部门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

(四)各单位、部门在制作条幅之前,须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条幅悬挂申请表》(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202.198.0.22/xcb/news_view.asp?ArtID=263 ),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各单位、部门才能进行制作和悬挂。

(五)所有条幅的悬挂地点须按照学校批准的地点悬挂。学校在校园内设置9处位置用来悬挂宣传条幅,目前投入使用6处(地点及条幅尺寸附后)。

附:6处宣传条幅悬挂地点及条幅尺寸

神农大路:21.50(过街,宽度1,四边带裤)

明德街东侧:8.45(宽度07米或08米)

求索路北侧:8.25(宽度07米或08米)

求索路南侧:7.65(宽度07米或08米)

崇智街北侧:11.65(宽度07米或08米)

崇智街南侧:11.60(宽度07米或08米)

 

党委宣传部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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