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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1-09-23 高等教育研究所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第七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展,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96月至201110月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二、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含调查报告等)各一项。

2.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著作类成果限报主编、副主编,最多为3人,论文类成果限报第一、第二作者。

3.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在未完整出版情况下,单册不能参评;多人合作的丛书可以整体参评,也可以经过主编和全书编委会的同意并且出具证明,单册参加评奖。丛书如果整体参加评奖,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如果已经整体参加评奖,其单册不能再单独参加评奖。

4.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但其中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

5.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并发表的成果应译成汉文

6.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3)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4)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7.在成果评选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相关人员5年内不能参加省教科成果评奖活动。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4份)。

2.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以及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

3.提交评审费,其中著作每部150元,论文每篇80元。费用自理。

4.参加评奖成果的有关材料由省教科办和高教所存档,不予退还。

材料截止时间:1017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老外语312

电话:84532966

 

附件:吉林省第七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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