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总结我校2009—2011学年“三育人”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吉林农业大学“三育人”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每两年进行一次的“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为 2009-2011学年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 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所在单位的教职工人数分配先进个人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并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无任何教学事故;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
3、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在关心学生、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勤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方法,具有较强的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成绩突出。
“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条件:
1、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及时,服务效果好;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任劳任怨,服务质量高;
3、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显著,受到学生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使“三育人”评选工作深入人心。
2、民主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三育人”评选条件和名额,召开教职工大会推荐候选人。
3、综合评选。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评选,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定批准。
4、人选公示。将“三育人”先进个人人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
2、评选工作起始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22日。各单位于7月22日之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校工会)。
3、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自拟大标题,各部分自拟小标题,材料的开头部分要介绍候选人的自然情况和获奖情况(可参照先进事迹材料范本)。字数在3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并上交电子版。
附:
1、“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事迹材料范本
附件.doc
吉林农业大学“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