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办理摩托车校园通行证,具体规定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摩托车辆,并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摩托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盖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统一办理(免费),同时交电子版。
2、除本校师生员工摩托车外,外来摩托车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证,进入校园须持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
3、校园外来务工人员的摩托车,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盖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统一办理(收取工本费)。
4、所办理的摩托车校园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禁止转借和转让他人使用,严禁违造、涂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当场没收,并取消校园通行证的办理资格。
5、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摩托车校园通行证,通行证发生丢失等现象,请及时到保卫处补办(收取工本费)。
6、车主要将摩托车校园通行证置于摩托车的醒目位置,以便门卫查验。
7、办理工作截止到2011年6月3日,自2011年6月13日起,进入校园的摩托车必须持有摩托车校园通行证,无证禁入,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王永利
联系电话:84533118
办理地点:主楼二楼治安科
附:
吉林农业大学摩托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doc
保卫处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