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11年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已下发,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围绕“十二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能够明显提升医药产业技术水平,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通过医药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提升医药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扩大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支持领域
(一)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
重点支持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医药大品种开展二次开发。
(二)招商引资等重大产业化项目
重点扶持近二年通过域外招商引资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品开发;扶持省内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后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技术提升与产品开发。
(三)保健食品产业化开发
重点支持以大宗道地药材和特色资源为基源的高端、特色保健食品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开发。
(四)人参精深加工产业化开发
重点支持成熟度较高、以人参为基源的新药和化妆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产业化开发。
(五)化学原料药与制剂开发
重点支持专利到期化学药品的抢仿开发;医药中间体的产业化开发;新化合物与化学创新药物开发。
(六)医疗仪器和器械开发
择优支持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产业化开发;国外先进大型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的国产化开发。
三、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企业或产学研联合体实施的项目,医药园区(基地)内企业实施的项目。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在40万元以上。
3、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内资控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实体单位。
第1、6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第2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招商引资新设立的企业,或通过重组被兼并的企业;第3、4、5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或产学研联盟,同时第5领域的新化合物和化学创新药物项目要有发明专利。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书一式10份(附电子版),项目汇总表需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5月18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于 洋 张 羽
联系电话:84532985 84532882
邮 箱:kyc2985@126.com
附件:1、
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2、
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