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需求的通知》已下发,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类。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保障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瞄准国际前沿,解决对我国社会发展领域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
2、研究开发类。瞄准世界前沿,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在未来3-5年能够取得原创性的技术、产品、装备,国家标准,发明专利证书等。
3、集成示范类。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开展技术、产品、装备等的研发、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产业类项目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类项目要突出应用效果。
二、主要领域
资源领域、环境领域、海洋领域、生物技术领域、人口健康领域、公共安全领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等七个领域(详见附件1)。
根据科技部有关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环境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作为计划改革试点领域,申报单位可对基础研究类、研究开发类和集成示范类项目进行申报;其他领域限报研究开发类和集成示范类项目(各类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三、推荐主体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限报5个项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每个领域限报2个项目。
3、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协会和国资委下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每个单位限报2个项目。
4、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
5、国内专家。指两院院士、863计划领域专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千人计划”入选人员、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须三人以上联名推荐,每人原则上只能推荐一次。
各推荐主体对所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五、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解决国家重大民生问题、培育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提出,目标与任务明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要求。
2、推荐经费额度和实施年限:每个项目申请国拨经费应根据实际需求申报,原则上产业技术类应以自筹经费为主,公益类对自筹经费不作明确要求,但地方推荐项目应提供立项支持证明。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3-5年。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对于竞争性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六、申报方式
1、采取由省科技厅组织推荐方式申报的项目,于2011年6月5日前将相应类别的推荐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待科技厅评审后进行网上申报。
2、采取专家推荐方式申报的项目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询问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申报,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在线打印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均为正本,装订成册)报送科研处。
3、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的项目请及时与相应推荐单位联系。
4、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5份。
5、一个项目只可按相应项目类别推荐书格式填写,同一个项目不得分别填写多个项目类别推荐书。
联 系 人: 于洋 王敏 张羽
联系电话:84532985 84532882
科技部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源领域和环境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资源环境处
联系人与电话:王磊,电话:58884869
海洋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海洋处
联系人与电话:孙清,58884871
生物技术领域和人口健康领域:中国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综合与监督处
联系人与电话:邱宏伟,88225161
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和城市发展与城镇化领域: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社会事业及区域发展处
联系人与电话:张巧显,58884828
附件1:
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需求征集指南.doc
附件2:
基础研究类项目推荐书.doc
附件3:
研究开发类项目推荐书.doc
附件4:
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doc
科研处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