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1年4月起启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成员;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4、未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者,不能申报“十二五”课题。
二、选题要求
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应主要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
2、各省高教学会申报立项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同时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课题除通知有关单位外,将在网站和刊物上发布。
4、正式立项的重点课题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择优资助及最终成果鉴定。
5、正式立项的一般课题由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全过程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负责抽查,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已立项的重点课题择优给予资助,资助经费在中期检查后和结题后分两次划拨。
7、正式立项的课题按期保质完成研究并通过结题验收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选,择优予以奖励。
四、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4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形成代表作。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3篇学术论文。
五、申报受理单位
1、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有关申报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省高等教育学会。
2、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由各省高等教育学会收取。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报送时需另缴纳评审费100元,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收取。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申报人7月4日前立项的材料一式五份报到高教研究所,并通过电子信箱报送电子版,并注明申报人姓名。
高教所:18号楼(老研究生楼)三楼312 ;邮箱地址:jlndjxxx@yahoo.com.cn 联系电话:2966 ;联系人:姜老师。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高教所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