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决定

2011-04-22 人事处 点击:[]

吉农大党字〔2011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为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的规定,确保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顺利获批,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办学机构,具体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正处级建制,设行政领导干部职数2个(正处1个,副处1个)。

2、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设直属党支部书记岗1个(正处级)。

3、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级秘书岗1个,负责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及研究生日常管理事务。

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等五个教研室成建制划归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1422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批准《农学概论》等六门课程为2011年吉林农业大学优秀课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