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着眼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以及服务业发展,优先资助对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推进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重点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
4. 能独立主持项目研发工作,有培养和发展前途。
(二)申报优秀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留学人员拥有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将在我省企业(或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的;
3.研究项目属于国内外领先水平,需要加快开发的。
(三)申报启动类项目人员必须是2008年以来在我省工作的留学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留学人员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 留学人员拥有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将在我省进行转化或应用的;
3. 留学人员在我省兴(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项目汇总排序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向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最终申报项目为5-8个(优秀类不超过2个)。
四、项目评审及推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专业方向以及申请项目在省内的需求程度、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分别确定我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优秀类、启动类资助项目,以及推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评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在校园网主页上下载,报送时附电子版);
2.申报人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须提交原件,上级部门查验后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上报时间: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班前;上报地点:学校1号楼一区302室。
附:
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