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2010-2011年度供暖工作已接近尾声,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热用户服务,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决定提前收取2011-2012年度的热费,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活动的标准请查看后勤保障处网< 通知公告>栏。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房产科
2011年4月6日
上一条: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吉农大党字〔2011〕19~22号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