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省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省高校工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拟表彰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中还要评选省委表彰对象。为总结我校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充分展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和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根据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作为拟表彰对象报省委、省高校工委。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本次推荐的对象应是在推进我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社会培养人才、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全省或在本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重点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范围,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范围,重点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采取自荐的方式,申报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先进党支部的单位需填写《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2010年我校评选出的“百名党员之星”中提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基层组织在全校范围内提名推荐。推荐人选各不超过3名,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表彰推荐工作,应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注意合理分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请各基层组织于4月6日16:30分前,将相关表格及事迹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选后,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于4月9日上报省高校工委。
地 址:主楼301室
联系电话:0431—84532855
联 系 人:付建波
附件:
1.
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xls
2.
百名党员之星名单.doc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