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1]5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标准项目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样品。各单位要仔细阅读指南(附件1),结合我校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3.4)和《项目建议表》(见附件5)。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文本一式3份,及汇总表(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于 洋 张 羽
联系电话:84532882
电子邮箱:kyc2985@126.com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1年4月8日
附件:
1.
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doc
2.
0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zip
3.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zip
4.
指导性技术文件.zip
5.
04(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项目建议表.xls
科研处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