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以及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决定,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原定于4月2日的课程停上,上4月4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程(含重修组班课),4月2日、3日耽误的课程后补,4月5日误课不补,放假期间耽误的重修组班课程顺延。
二、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把假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排好值班值宿,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全体教职工要依法、依规进行祭祀活动,倡导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放假期间外出活动的师生员工要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