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用地管理,提高科研用地使用效率,使科研用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新城大街以西、南环城路以南的全部科研用地进行重新整合、重新申报(连续使用未到期的科研用地也在本次申报范围内)。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在研的科研课题主持人及时申报,并由各单位按照在研项目合同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汇总,统一上报学校教研基地管理处。
申报材料:《科研用地申请表》及《科研用地申请汇总表》各一式1份。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2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万克军
联系电话: 84533313
附件:1、
科研用地申请表.doc
2、
科研用地申请汇总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