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政府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的《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即《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已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围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重点选派我省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1、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我省重点支柱产业领域。
2、生物医药、生物化工、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轨道客车、光电子、医药、冶金、建材等我省优势产业领域。
4、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防灾减灾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二)选派范围、派出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范围:
吉林省内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高等院校、省属有关成人高校、各级行政机关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
2、派出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12个月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
(三)选派规模
计划选派40人(教育系统20人,非教育系统20人)。
(四)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方式
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50%,吉林省政府出资50%。吉林省资助经费由省财政筹措。资助金额按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核定。
四、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20后开始网上报名,登录http://apply.csc.edu.cn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此表及相应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式三份。具体提交材料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www.csc.edu.cn/gb/。
希望各相关人员互相通知、积极踊跃报名。
联系电话:84533503
我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