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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实践教学工作会的通知

2011-02-23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召开2011年实践教学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为实践·创新·质量。主要包括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梳理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不足,提出加强各实践教学环节基本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思路和措施。   

二、会议安排

会议分四个阶段,即学院分组讨论阶段、学校集中讨论阶段、全校大会阶段、整改阶段。

学院分组讨论:第一周,228-36日。

学校集中讨论:第二周,时间另行通知。

全校大会:第四、五周,时间另行通知。

整改:本学期出台有针对性的方案措施。

三、讨论内容

1、实践教学体系与人才培养
     2
、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实习)

3、实践教学内容、方法与模式(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习;毕业生产实习)
     4
、实践教学考核方法

5、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6、实验室(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等

7、实验室(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8、实验室(中心)开放

9、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10、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

 四、会议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讨论会。

2、              针对本学院实践教学实际情况,重点梳理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室(中

心)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与培训、实验课、毕业生产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3、              学院讨论会参会人员: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

人员代表、教师代表。

4、              各学院将讨论会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报到教务处,教务

处将派相关人员参会。

5、              学院讨论会结束后,要形成一份总结报告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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