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干部岗位异动需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请有人员变动的单位于12月25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个人名下资产移交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资产移交工作,杜绝各种资产流失现象发生,近期资产处将抽查部门资产移交情况。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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