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厅《关于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吉科计字[2010]148号)的要求,星火办将对2007、2008年度项目进行验收,并对2007-2009年度科技计划地方引导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项目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中期检查范围
验收项目包括2007、2008年度省级项目。
中期检查项目包括2007-2009年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地方引导项目。(项目名单附6)
二、验收和检查方式
项目验收:将于2010年11月对2007年度项目进行验收,12月对2008年度项目进行验收。
中期检查:此次检查,分两个层次进行。
(一)学校自查
凡是列入三个年度科技计划地方引导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提交如下材料:
1、任务书规定期内在研项目,提交项目承担单位中期检查自检报告表;
2、已鉴定验收的项目,提交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表;
3、提交项目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及汇总数据。
(二)厅统一组织抽查
在自查基础上,由厅纪检监查室及相关处室组成联合抽查小组,按照所查项目的一定比例,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中期检查汇总时间
项目自检报告、项目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和汇总数据纸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格式附后)于2010年10月14日前,报科研处。
四、项目验收要求
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关于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到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并完善项目验收材料,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所有表格和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报科研处,科技厅星火办将根据情况组织验收。
联 系 人:李有宝 王清博
联系电话:0431-84533044
附件:
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doc
项目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撰写提纲.doc
已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表.doc
任务书规定期内在研项目汇总表.doc
拖期项目汇总表.doc
2007-2009年度项目表.doc
科 研 处
二O一O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