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2010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新增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8-25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从服务和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加一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研究课题

1、长春市300万辆整车目标实现途径研究;

2、未来城市特别是南部新城城市形态设计研究;

3、城市现代化视角下的长春城市交通问题系统研究;

4、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问题研究;

5、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对策研究;

6、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形势下推进软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7、依法防范和处置邪教及其他非法宗教活动,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研究;

8、长春市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研究;

9、长吉一体化框架下率先实现县域突破问题研究;

10、关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11、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机制研究;

12、关于建立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名孵化试验区,依托区域政策创新引领人才体制创新研究;

13、处以上领导干部胜任能力及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14、大学生就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5、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

16、长春市都市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

17、长春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研究;

18、加快服务业发展,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研究;

19、加快长春金融业发展研究。

(注:带★的为一类重点资助课题;带*号的为二类重点资助课题)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19个新增课题,每个课题只立1项,共立19项。

2、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资助标准如下:对一类重点资助课题,每个资助10000元;二类重点资助课题,每个资助5000元。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件《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完成期限为201151之前,不得延期。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913下班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申报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84532985

附 件:

1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doc

2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继续开展课间操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科技部农村领域有关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