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教学楼报告厅的管理与维护,保障学校重大会议顺利进行,现将报告厅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心教学楼报告厅是学校举行学术报告、召开重大重要会议的场所,原则上不做其他用途。
2、各单位使用报告厅,需到学校办公室履行借用手续,当周登记,当周使用。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各单位借用报告厅后,不允许私自更改使用用途,报告厅管理员有权利与义务对于假借开会名义进行的各类活动予以制止。
4、各单位使用报告厅时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爱护报告厅设施,保持报告厅卫生清洁,做好使用登记。
5、中心教学楼二楼国际报告厅修缮工作业已开始,暂不能安排各类报告以及会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