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长春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励。根据长春市人大颁布的《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于2010年3月17日正式启动。经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负责参评成果的申报与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规定,我校成立申报成果接收组,其它成果接收组将不再受理我校教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参评成果条件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
2. 申报数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其参评成果数量不限。如同一参评者有多项成果达到获奖标准,只可获得一个独立奖项,包括与他人合作并获奖的成果(非第一作者)在内,最多可获得两个奖项;超过两项以外的获奖成果,不再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
3. 不予受理的成果
保密、著作权有争议及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能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著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著作原件三本,佐证材料一份。
2.论文类及咨询成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论文原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三份,佐证材料一份。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二)一式四份,原件3套,佐证材料一份。
4.填写《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并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四、评审费用
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
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统一于2010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交至科研处,同时将《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三)、《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见附件四)的电子版发送至kyc2985@126.com。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系人:吕昊为 孙瑜 张毅
联系电话:0431-85632796 85633292
附件一:
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二: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doc
附件三:
第四届长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四:
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doc
附件五:
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