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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0-03-20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长春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励。根据长春市人大颁布的《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于2010317正式启动。经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负责参评成果的申报与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规定,我校成立申报成果接收组,其它成果接收组将不再受理我校教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参评成果条件

20071120091231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

2.  申报数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其参评成果数量不限。如同一参评者有多项成果达到获奖标准,只可获得一个独立奖项,包括与他人合作并获奖的成果(非第一作者)在内,最多可获得两个奖项;超过两项以外的获奖成果,不再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

3.  不予受理的成果

保密、著作权有争议及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能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著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著作原件三本,佐证材料一份。

2.论文类及咨询成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论文原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三份,佐证材料一份。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二)一式四份,原件3套,佐证材料一份。

4.填写《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并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四、评审费用

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

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统一于20104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交至科研处,同时将《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三)、《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见附件四)的电子版发送至kyc2985@126.com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系人:吕昊为  孙瑜  张毅

联系电话:043185632796  85633292

 

附件一: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二: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doc

附件三:第四届长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四: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doc

附件五: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20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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