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就 2010年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7、个人服从组织、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
2、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3、具有较强的办事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具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能提出分管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5、个别岗位科级干部应符合岗位必备的其他特殊条件。
(二)任职资格
1、提任科级干部需具有干部身份和本科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目前在管理岗位工作;
2、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2周岁,本科毕业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且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
3、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需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担负繁重的管理工作。
三、选任办法和程序
1、公布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吉林农业大学2010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根据正、副科级别的条件要求申报级别,填写《正(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1、2)。报名表可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3、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条件,由学校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竞争上岗。
4、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面试。笔试合格者,统一进行面试答辩,由评委现场打分。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平时工作表现,根据科级岗位空岗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拟提拔任职的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8、讨论任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部分科级岗位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党委。
9、公示。对提拔任职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任何疑义的,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徐文生
成 员:毛彦军 刘洪君 武福军 徐文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位报名时间从3月9日开始,至3月11日止。年度内符合晋升条件的同志均可报名。
2、本次考试成绩本年度内有效。本年度内不再组织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考试,年内科级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择优任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干部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干部个人应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跑官要官,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工作人员要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向干部个人透露有关干部使用信息,一经发现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5、任用决定公布后,要求在3天内报到就职,否则撤消任职,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到任的,事先要报告说明并经批准。离开原岗位的要按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六、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1.
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2.
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