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肖淑侠同志为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李洪水同志为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
程培英同志为正处级督学,继续留在成人教育学院工作;
赵 伟同志为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
肖淑侠同志的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洪水同志的正处级审计员职务;
程培英同志的成人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吴晓光同志的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赵伟同志任职时间从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其余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