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0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全校科处级干部及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坚持的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民主公开的原则;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享受待遇者纳入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干部试用期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下派挂职锻炼、借调的干部只提交工作总结,不参加述职测评,考核按称职划定格次。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
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情况;领导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依法行政和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工作实绩,包括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工作作风,包括班子合力、团结协作、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院务公开、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
(二)干部个人基本素质考核
干部个人基本素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主要考核干部的品德作风、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干部一年来的工作思路、计划执行、职责履行、队伍建设、管理成效、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创新,重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点。试用期干部是否胜任现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四、实施办法
1、考核时间
2009年12月1日—11日
2、考核方式及程序
(1)干部个人撰写总结
按考核内容的要求撰写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工作总结,重点是任现级别职务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还需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干部年度考核表》和《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由基层党组织统一收回,交给考核组)。
(2)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分为学校集中述职述廉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述职述廉。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学校集中述职述廉,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述职述廉,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测评
测评分为学校集中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测评。试用期干部单独测评。测评档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学校集中测评。被测对象是全体处级干部,测评会由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测评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测评。被测对象为处级和科级干部。由基层党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到会人员不能少于应出席人员的80%方可进行。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科级干部占考核结果的40%。
(4)校领导评价。由学校领导根据干部的日常表现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其结果占总分值的20%。
(5)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科、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其考核结果占总分值的20%。
(6)考核组谈话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到被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考核每一位干部谈话10人左右。谈话范围为单位班子成员;部、处、室负责人;系、科、教研室主任;职工代表等。考核组重点对被考核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处级领导干部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科级干部分值占考核结果的40%。
3、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在充分听取纪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建议,报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五、考核结果应用及要求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提拔领导干部应从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实施诫勉谈话,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调整其职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视情况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降级、免职等处理。对于在连续两次考核中处于诫勉范围的干部,确定为不称职格次。
班子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谋划发展、不顾全大局、不团结、不合力、不作为、群众威信不高的班子予以调整。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传达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
六、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