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实施意见》(吉政办明电[2009]108号),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创新环境,省科技厅制定了《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实施方案》。科技厅将按照方案中关于培养和引进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要求,面向全省选拔吉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标
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重点选拔两类人才:
原始创新型人才。主要针对大专院校与科研单位,培养和引进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
技术创新型人才。主要针对科研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培养和引进从事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关键作用、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并能进行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科技创新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所领导的团队拥有核心成员5人以上,其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4. 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具有研究基地或中试基地,研发经费充足。
(二)培养类候选人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单位重点培养的科技创新带头人还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形成一批创新团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企业自主研发项目,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核心人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引进类候选人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单位重点引进的科技创新带头人还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引进人才为吉林省学科发展、重点产业所急需;
2.在前沿高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3.研发项目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给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带来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选拔方式和人数
通过单位推荐、专家评选、主管部门审定等程序,确定150名吉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人选。经过2-3年培养,从中择优确定100名科技创新带头人。
四、有关要求
本次推荐吉林省科技创新带头人候选人的截止日期为12月7日10:00,上交《吉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书》(一式十份及电子版)。
联 系 人: 于洋 0431-84532985
科技厅联系人:孟晓光 0431—88975536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实施方案.doc
2.
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书(培养类).doc
3.
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书(引进类).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