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选拔公务员培训教师的通知

2009-12-01 人事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公务员培训教师的通知》(吉公局发【200947号)精神,为尽快建立一支合格的师资队伍,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类别公务员培训需要,同时达到储备人才,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省公务员局将面向全省选拔公务员培训教师,建立吉林省公务员培训师资库。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省内各大中专院校教师。

2. 科研及科技推广单位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要求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观念,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在政治理论、政策研究、国际国内形势、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某一领域或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创见解,阐述观点客观明确,分析、解读能力较强,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 愿意为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和贡献力量,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课堂教学或讲座的经验,具有按要求承担公务员培训教学的时间。

三、选拔方式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要保证推荐人员质量和数量,真正把有水平、适合公务员培训需求的优秀教师选拔推荐上来,名额不限。

2.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基层推荐或自荐、资格审查、实地考核、颁发证书、上网公布等环节,最后确定师资人选,实现资源共享。

3.各单位请于1210前,将申报人员的《吉林省公务员培训教师登记备案表》(附电子文档,表格可到http://gwyj.jl.gov.cn下载)1份报送人事处(主楼227)。

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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