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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购房教职工开具购房证明的通知

2009-11-23 吉林农业大学工会 点击:[]

一、所需材料
1、在大都汇、哥德堡森林和回迁楼购房的教职工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宅认购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回迁户职工(回迁房扩大面积的)先到开发单位开具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到校工会登记并开具购房证明。
2、用职务级别享受购房优惠的教职工需到学校组织部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3、用职称享受购房优惠的职工需到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
4、教研基地管理处职工需到本单位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5、房产维修队和服务公司职工需到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6、最后回到校工会盖章。
三、办理时间
从2009年11月24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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