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的通知

2009-10-24 学校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经长春市、净月区疾控部门批准,我校于10月26日起恢复正常教学,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要全力做好复课后教学工作的组织安排工作,确保复课后的正常教学。

二、学生处要做好学生的通知工作。继续坚持“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缺课追踪、发热隔离”四项制度,保证发热学生及时隔离。

三、各单位要继续坚持教职工体温监测零报告制度及环境消杀工作。

四、校医院继续设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继续在原人文学院办公楼、原管理学院楼设立发热患者隔离区。

五、学校继续实行半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人员要严格实行审批、登记、测温制度。

特此通知。

 

 

 

200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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