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填报《学校用工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2009-05-04 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 点击:[]

校内各用工单位:

    根据学校工勤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相关文件的具体精神,现通知各单位:

    “五一”假后各用工单位聘用的临时用工、科研用工、阶段性用工、季节性用工等相关人员填《吉林农业大学用工人员登记表》。请各用工单位及时传达到本人,目前请准备好下列内容:

    1、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证书原、复印件;

    3、就业证(未成年工登记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长春市以外人员)原、复印件;

    4、户口簿、身份证原、复印件;

    5、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养老保险证等原、复印件。

    具体问题请咨询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84533376)。

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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