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用工单位:
根据学校工勤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相关文件的具体精神,现通知各单位:
“五一”假后各用工单位聘用的临时用工、科研用工、阶段性用工、季节性用工等相关人员填《吉林农业大学用工人员登记表》。请各用工单位及时传达到本人,目前请准备好下列内容:
1、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证书原、复印件;
3、就业证(未成年工登记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长春市以外人员)原、复印件;
4、户口簿、身份证原、复印件;
5、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养老保险证等原、复印件。
具体问题请咨询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84533376)。
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