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9〕55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09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定农业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农科字[2009]156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符合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推动科技进步和推进与国际接轨。
2、在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工程建设、服务业发展以及其他与我省重点工作相关的领域内,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吉林省地方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可提出申请制定吉林省地方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需要修订的吉林省地方标准,以及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提出申请修订地方标准。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要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相关标准。重点突出商品粮能力建设需求的地方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等过程中安全、卫生要求。包括涉及我省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将专利技术、核心技术予以转化的各类技术标准。
(三)物流、金融、邮政、电信、运输、 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商贸、保险、会展、房地产、社区、家政、村镇等领域服务业标准。
(四)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利用领域:建筑节能标准、公用场所或设施的节能、节水标准;耗能行业的节水、节能、节材标准;循环经济相关标准。
(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工农业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限量控制等标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对水源、土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标准。
(六)公共安全领域: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与检测方法标准;涉及公共场所的水质、大气等方面的通用卫生与安全标准;消防安全标准。
(七)安全生产领域: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矿山、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等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要求。
(八)需将相关行政管理要求予以转化的各类技术和管理标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对象的要求;要围绕2009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重点领域,结合吉林省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全面考虑制修订实施吉林省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和选项工作。
2、认真填写《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和2009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单位统一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5月25日。
联 系 人: 于 洋 王 敏
联系电话:84532985 84532882
E-mail:kyc2985@126.com
附件1:
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2:
2009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汇总表.xls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