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派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吉教外函字〔2009〕20号)精神,决定在各单位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是:
1、热爱国际汉语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岗位范围
1、所有尚未派出中方院长的孔子学院。
2、2010年9月前需派人接替现任中方院长的孔子学院(详见附件1)。
三、推荐选拔程序
1、申请及推荐程序
申请人员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2),由基层单位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推荐表》书面稿请于2009年4月15日(周三)下班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初选,确定推荐名单,统一报送教育厅。
2、审核和集中面试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面试。
3、录取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按照孔子学院总部要求,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同时录取,以便储备或派往其他孔子学院。
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集训表现不合格者,不予派出。
四、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孔子学院总部将根据需要向派出单位拨付岗位津贴。
联系电话:84532992
附件:
附件1:2009年应推荐单位中方院长岗位表.doc
附件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doc
附件3: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主要职责.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