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人才兴业战略的实施,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和选拔主要以2005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依据,基本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年龄应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选拔的重点领域和对象
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推荐被纳入省和部门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我校推荐人选进行为期3天以上的公示后,报送主管部门教育厅,由教育厅选拔后报省人社厅。
(二)省人社厅对上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初步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有效候选人。
(三)按照“跨部门、宽领域、多层次”的原则,省人社厅组织省内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确定的有效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和民主投票,评选出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
(四)评审委员会评选的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由省人社厅上报国家人社部。
四、推荐选拔名额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省教育厅向人社厅推荐10名候选人,我省向国家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超过20人。
五、材料要求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附电子文档)。
(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材料数据库所需项目表》一份(在原人事厅网站http://rst.jl.gov.cn上下载,附电子文档)。
(三)获奖证书原件(原件在上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交验审核后退回)。
(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并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材料要装订成册,标引出目录,并加盖所在基层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得超过30页,评审结束后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人员有关涉密的资料,请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各单位指定专人将材料于2009年4月3日下班前送至人事处(主楼227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评选的终身资格。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