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人社字[2009]9号《关于200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今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4月9日。
二、报名地点:人事处保险科(主楼233室)。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蓝底)。
2、到保险科填写《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职务)晋升(等级)审批表》一份。
四、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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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等级 |
考核(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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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实际操作 |
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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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B类 |
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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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工 |
30 |
135 |
95 |
6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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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 |
40 |
185 |
135 |
9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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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
50 |
255 |
185 |
13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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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
60 |
365 |
295 |
23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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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
70 |
545 |
475 |
415 |
105 |
请各部门按上述时间安排,做好此次工人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
五、报考条件及考试方式
根据《200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定级、晋升考核的范围和条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工人,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定级考核。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含复员军人),有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省人事厅《印发〈关于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认定考核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02]88号)规定执行;无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应从初级技术等级开始申报。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凡被列入各工种可申报的等级范围并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可参加本次技术等级(职务)晋升考核,考核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1.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任职满三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核;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任职满三年,且具备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是技工学校毕业的,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2.198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 在普通工人岗工作的人员不允许申报工人技术等级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晋升考核可突破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3.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
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
已按上述条件破格晋升的技术工人,不得再凭上述条件申报破格晋升。连续三年优秀只限使用一次。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晋升考核:
1.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重大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受处分不满一年的;
3.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经单位审核不具备晋升资格的。
(五)定级、晋升考核合格的,由省人事厅统一发证,取得技术等级(任职资格)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定级、晋升考核的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定级、晋升考核分为思想政治表现及生产工作业绩考核、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三项。
定级、晋升考核方式、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全省理论考试统一试卷和时间。使用统一编制的计算机考试管理软件,实行不同类别(工种)混合编排考场;实行涂卡答卷,采用计算机阅卷和登录成绩。考试时间为2009年8月22日。
(二)全省实际操作考核全部当场亮分并公布考核成绩。省工考办负责省直、中直驻长各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会同市州共同组织技师报名人数超过20人工种的技师和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省直、中直驻长各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待各工种报名情况统计后确定。全省实际操作考核应在理论考试前结束。
(三)高级技师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工种考核类别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倪淑凤 常学宏 联系电话:84532995(内)/ 84510972
吉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