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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03-24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创新,发现和培养人才,根据《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省科协将开展吉林省第七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吉林省科协《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096号),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凡在20071120081231期间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均可参评。

    2、学位论文和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和建议不属此次评选范围。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

    3、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连同论文、著作、建议(均为中文)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各单位,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2009710前送交科研处。

    4、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技建议数量不限,上报的论文、著作、建议一律不退稿。

    5、每篇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技建议只能向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部门重复申报。

    6、获奖证书只发给第一作者。

    7、各单位按照《办法》和上述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提交论文、著作和建议,踊跃参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好成果征集工作。

    联系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附件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doc

 附件2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doc

附件3吉林省第七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200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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