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员工:
2009年,长春市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实施“09医保暖万家行动”,将放开参保人员、户口、身份证、地域等限制,辖区内有参保愿望的常驻人口均可参保。
一、办理程序及费用标准:
根据上级最新医保政策,外地户口、农村户口(没有办理农合)的居民,只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彩照二张,不用办理居住证,就可到农大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也可参保。
学龄前儿儿童:每年缴保费35元、第一年参保卡费30元。
18周岁—59周岁:每年缴保费200元、第一年参保卡费30元。
60周岁以上:每年缴保费100元、第一年参保卡费3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一般居民的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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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段 |
区级医疗机构 |
市级医疗机构 |
省级及省以下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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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5千元以下 |
60% |
5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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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至4.5万元 |
65% |
55% |
45% |
学龄前儿童的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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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以下5千元以下 |
5千元至1万元 |
1万元至5万元 |
3万元至5万元 |
患白血病及其它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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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70% |
75% |
80% |
80% |
三、各类参保人员优惠措施:
各类人员包括:新生儿参保;育龄妇女参保生育险;贫困重度精神病人就医;低保人员就医;门诊大病优惠;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参保优惠;居民连续缴费优惠等,具体政策见附件:《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咨询电话:84533021
地 点:农大社区(原农大幼儿园三楼)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doc
后勤保障处农大社区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