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搭建公开平等的竞争平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党委决定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副处级空缺岗位的领导干部。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此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共2个,具体如下:
1、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2、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1名。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报名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男不超过52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7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繁重的领导工作。
2、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条件如下:
(1)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熟悉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条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对科研开发和推广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掌握,熟悉作物生产、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专业知识,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向全校下发《关于选任副处级空缺岗位领导干部的通知》,公布竞争岗位。
2、自愿报名。报名者需要填写《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处级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任职的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进入竞争程序。
4、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5、面试。面试由考官现场打分,考官由13—15人组成。每名面试人员答题结束后,由考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
6、组织考察。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每个职位确定2—3名考察人选,采取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的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7、确定拟任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党委常委会讨论。
8、党委常委会票决拟任人选。常委会投票表决拟任人选,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为通过。
9、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10、办理任职手续。履行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相关说明
如果出现竞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此岗位不再进行竞争上岗;经组织考察后,出现无合适拟任人选的岗位,也暂不选任。出现以上情况的岗位,将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选任干部。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确保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此次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遵循竞争上岗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由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报名时间为3月20日到23日。请报名人员于23日16:00时前将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咨询报名等有关事项,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组织部办公地点:主楼305室;电话:84533004;84533009。
纪委办公地点:主楼307室;监督电话:84533106
附:
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