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提高维修服务管理水平,使维修服务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我们建立维修服务程序,敬请校内各单位配合支持,并欢迎监督。 1、各单位有维修要求,首先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通知维修服务中心。 2、维修服务中心到现场勘察、并听取报修单位意见要求,同时报修单位填写报修单,领导必须签字盖章。 3、维修中心制定维修方案,报请学校批准。 4、如果是大修项目,则按学校规定的立项工程要求进行;如果是小修项目,维修中心立即组织施工。 5、维修结束后,小修由报修单位验收,并当场写好验收单。立项大修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6、维修服务中心对维修项目资料整理存档。 维修服务电话:84532958(白天) 84532844(晚上) 维修服务中心主任电话:13944180836 维修服务中心副主任电话:13944821656 维修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就业服务中心东门
维修服务中心 200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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