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各有关人员,并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学校倡导整合科技资源,相近学科联合申报。各单位需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向科研处申请申报指标,以获取《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推荐号和校验码”。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敬请各申报人于2009年3月9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经各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9日前统一将汇总表(一份)报送到科研处,望各单位严格遵守上报时间。
联 系 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附件一: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科奖字[2009]19号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厅(局)、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
为做好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吉科奖字[2008]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和奖励重点
(一)奖励类别
1、吉林省技术发明奖: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2、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程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二)奖励重点
1、坚持自主创新,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社会、经济价值明显,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在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推动优势产业过程中依靠科技,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3、依靠产学研结合形成集成创新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办法和申报要求
1、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在省奖励办下达的推荐限额内进行推荐。2009年各单位推荐名额请参照附件:《2009年省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各单位推荐的奖励项目总数在10项以内的,一等奖不得超过2项;总数超10项时,一等奖推荐比例不超过1/5。
2、申报要求
(1)省科学技术奖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每个完成人对申报项目所做的贡献情况需本人签字;
(2)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3)已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一般需间隔2年才可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其他人员一般需间隔1年;
(4)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方可申报技术发明奖;
(5)对于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方可申报科技进步奖。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按《200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
(一)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 58.245.27.70/xmsb),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二)书面推荐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页码。
四、推荐程序
2009年继续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
(一)各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申请项目指标。
(二)推荐单位用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为对象生成推荐指标,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对象。
(三)申报对象将电子版推荐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四)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书面推荐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办。
五、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请于2009年3月16日前完成推荐任务,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与往年相同。
3、《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操作程序》、《200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价指标》等相关材料均可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获取。
4、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办联系。
5、联系电话:0431-88975817
联系人:吴 萍
通讯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办
邮政编码:130041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