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现就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树立“开门讲稳定,关门讲安全”的责任意识。
2、各单位要针对学校保卫部门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在放假前也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以防火、防盗为重点,进行不安全因素的全面排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一般性的问题要自行整改,整改要不留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需要学校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3、各单位要于假前对实验室做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使用规程使用、存放。对贵重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物品要妥善保管;假期仍开放的实验室,要加强管理,严格登记制度,确保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对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认真抓好保存、使用中各个环节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4、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部位明确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5、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突出“出行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安全”,做好自我防范工作,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求师生员工严禁在校园内的任何场所进行赌博活动,严禁在非聚餐场所生火、做饭、聚餐等。教育学生注意离、返校途中的人身和物品安全。购买车票要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假期不独自外出,提高警惕,避免陷入传销组织,要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的事情。
6、各单位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非法团体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学校稳定。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避免被“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7、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情况,既要保护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自由,又要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祖国统一。
8、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的管理,对在校度假的学生要实行相对集中住宿、集中就餐,并加强管理,确保住宿安全、饮食安全,坚决杜绝发生任何群体性安全事件。
9、假期,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保卫处将对假期各个楼宇的封闭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开学后进行全校通报。
10、各单位禁止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假期空置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公寓等要检查好水电等,并在门上加贴封条。
11、假期,各单位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会议、讲座、论坛等须加强管理,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12、春节期间,各单位如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要提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在燃放过程中,注意防范,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火灾事故。
13、安装报警器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有效使用,确保技术防范系统发挥作用。
14、各单位要加强对门卫、更夫的管理,坚决禁止空岗、漏岗等,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15、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对重要情况、重要信息以及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漏报。
16、各单位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制,要保证总值班领导的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理。各单位请于2009年1月14日下班前将假期值班表报送保卫处,学生部门将假期留校的学生名单(包括学生所在学院以及假期所住寝室等)报送保卫处。
吉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