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八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激励和督促干部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等提供科学的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党委决定开展200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科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坚持的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民主公开的原则;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
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情况;领导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依法行政和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工作实绩,包括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工作作风,包括班子合力、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走群众路线、院务公开、廉政勤政等方面。
(二)干部个人基本素质考核
干部个人基本素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主要考核干部的品德作风、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干部一年来的工作思路、计划执行、职责履行、队伍建设、管理成效、改革的措施与成效、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创新,重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实施办法
1、考核人员范围
全校科、处级实职干部。
2、考核时间
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15日
3、考核方式及程序
(1)干部个人撰写总结
按考核内容的要求撰写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干部年度考核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2)述职
述职分为学校集中述职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学校集中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它干部述职不超过5分钟,由学校考核组派人参加。鉴于今年部分干部调整工作刚刚结束,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不参加述职和测评,只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按“称职”计。
(3)测评
测评为四个档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测评分为学校集中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测评。
学校集中测评。被测对象是全体处级干部,测评会由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测评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测评。被测对象为处级和科级干部。由基层党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到会人员不能少于应出席人员的80%方可进行。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科级干部占考核结果的40%。
(4)校领导评价
考核期间,由组织部呈送被考核干部的《处级干部考核测评表》,由学校领导根据干部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其结果占总分值的20%。
(5)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科、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由学校纪委另行安排,其考核结果占总分值的20%。
(6)考核组谈话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到被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考核每一位干部谈话6-10人。谈话范围为单位班子成员;部、处、室负责人;系、科、教研室主任;职工代表等。考核组重点对被考核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处级领导干部分值占考核结果的20%,科级干部分值占考核结果的40%。
4、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在充分听取纪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建议,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考核结果应用及要求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
五、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