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通 知

2008-12-11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由于我校部分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使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发生一定变化,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转接手续,除私人物品外不允许将个人的办公设备带到新单位或私自调整处理。

上一条:关于年终决算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