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的现实情况,学校决定对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进行统计。本次统计采取本人填写、单位审核和公示的方式。学校将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及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一、原则
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范围及时限
1、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吉林省教育厅目前规定能够评聘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现在。
三、内容
主要统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著作)、获得奖励、在研及完成科研课题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需认真如实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
四、要求
1、业绩成果按自然年度依次填写,填表说明请详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并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填写。
2、由于本次统计业绩成果涉及的时间长,任务繁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3、2008年7月10日前由单位统一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附电子版,电子表格到学校主页上下载)和公示证明送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科(主楼227房间)。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样表).xls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